关于2007年开展对市本级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实施办法 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开发区慈善总会(分会)、嘉兴港区社发局: 根据市慈善总会二届四次理事会议工作报告对今年救助工作所提出的要求,2007年继续与南湖区、秀洲区慈善总会开展对市本级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活动,努力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因小病不能及时治疗而酿成大病,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制订实施办法如下: 一、 救助对象条件 凡市本级(包括嘉兴港区)常住户口持有低保证、特困残 疾人优惠证、特困职工优惠证和低收入家庭援助证的困难家庭。 二、 救助资金及名额分配 符合救助对象条件的,今年安排1000户,每户发放一张 慈善医疗卡和500元的医疗券,共计50万元。市和南湖、秀洲两区慈善总会按1:1比例配套救助。 各区名额分配如下: 南湖区:440名(包括区配套220名); 经济开发区:80名; 秀洲区:440名(包括区配套220名); 嘉兴港区:40名。 三、慈善医疗救助定点医院 确定市一院、二院、妇保院、中医院、省荣军医院、省武警总队医院、嘉兴市职工联合门诊部和各镇(街道)社保定点卫生院为定点医院。 四、优惠项目 救助对象凭慈善助医卡和医疗券在定点医院就诊,每人门诊就诊享受当次免收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的优惠;每人住院享受一次500元医疗券的住院费、护理费减半收取的优惠。就诊医院要建立专帐,加强管理。 五、结算办法 市区上述7家医疗单位可随时直接与市慈善总会结算。各区所属镇(街道)社保定点卫生院可随时与所在区慈善总会(分会)、嘉兴港区社发局结算。各区慈善总会(分会)、嘉兴港区社发局每半年与市慈善总会集中结算一次。 六、实施时间安排 1、3月20日前,各区将经过域内公示并确定的救助对象(包括南湖、秀洲两区配套救助对象汇总表),填表(包括汇总表)一式两份送市慈善总会秘书处。汇总表请各区拷贝电脑软盘一并送本会秘书处。 2、3月22日左右,救助对象在嘉兴日报进行公示,公示 期为5天。 3、3月下旬,召开市区7家医院和各区计生局、社发局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要求。 4、3月底前,请各定点医院在挂号处挂出“慈善医疗挂号处”字样的牌子。 5、3月底前,委托各区慈善总会(分会)、社发局将慈善医疗卡和医疗券上门发放给受助户。 嘉兴市慈善总会 嘉兴市卫生局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困难群众 医疗救助 实施办法 抄送:省慈善总会、省卫生厅、市委办、市府办、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嘉兴港区管委会、各有关医院(卫生院)、市级各新闻单位,徐士珍副书记、王新民副市长、王淳副市长,怀一尘、陈树庆、陈祖生副秘书长,市慈善总会正、副会长。 共印70份   嘉兴市慈善总会秘书处 2007年1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