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残联〔2011〕15号
关于做好2011年“慈善助残”活动的通知 南湖区、秀洲区残联,嘉兴经济开发区残联,市阳光智障(孤独症)幼儿教育康复中心: 为贯彻《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扶持困难残疾人,经市残联、市慈善总会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慈善助残”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1年5月 二、项目内容 1、贫困精神病人康复救助 对市本级388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门诊费用补助,每人600元(每月50元),经费23.28万元(各区名额分配见附件1,门诊费用补助实施办法详见附件2)。 2、无障碍设施进家庭 在秀洲区试点,为6-10户行动不方便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安装无障碍设施,经费6万元(无障碍设施进家庭审批表见附件3)。 3、聋儿康复救助 资助市本级5名贫困聋儿康复训练费,每人2400元,经费1.2万元(各区名额分配见附件1,贫困聋儿康复救助审批表见附件4)。 4、慈善关爱阳光行动 由慈善总会牵线搭桥,联系爱心人士张惠英女士,资助市阳光智障(孤独症)幼儿教育康复中心(以下简称“阳光乐园”)18名贫困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其中:14人每人6500元,4人每人7250元),经费12万元(各区名额分配见附件1,张惠英爱心助学基金实施办法详见附件5)。 5、建立“慈善盲人阅览室” 在市残联建立一间盲人阅览室,冠名“慈善盲人阅览室”,资助盲人专用电脑、专用音响、专用扫描仪(带阅读功能)、专用软件各5套,盲文书籍一批,方便盲人阅读,满足残疾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需求,经费6.94万元。 6、建立“慈善康复训练室” 在阳光乐园建立结构式训练教室,冠名“慈善康复训练室”,资助教具设备一批,供智障幼儿康复训练,经费3.52万元。 7、捐赠爱心园服一批 捐赠阳光乐园爱心园服一批,其中包括幼儿园服和保教人员园服。在园服显眼位置印上慈善总会标志,让每一位家长及来访者感受慈善总会给残疾儿童带来之贴心关爱,经费3.63万元。 8、节日慰问 “六一”节慰问阳光乐园、市聋儿语训部,经费6000元。 三、经费来源 本次“慈善助残”活动所有器具及精神病康复补助、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费用由市慈善总会提供,共计金额伍拾柒万壹仟柒佰元正(57.17万元)。 四、有关要求 1.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开发区残联负责落实贫困残疾人,并填写相关表格于5月20日前上报市残联康复部。 2.市残联、阳光乐园做好“慈善康复阅览室”、“慈善康复训练室”管理工作。 3.市残联、市慈善总会负责对受助贫困残疾人的审核工作。 4.请当地残联将补助券及时发放给受助对象。 附件:1. 2011年“慈善助残”康复救助分配表 2. 2011年嘉兴市慈善助残精神病患者门诊费用补助实施办法 3. 嘉兴市慈善助残(无障碍设施进家庭)审批表 4. 嘉兴市慈善助残(贫困聋儿康复救助)审批表 5.“张惠英爱心助学基金”实施办法 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嘉兴市慈善总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