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对市本级贫困家庭学生
发放慈善助学金方案”的通知
南湖区、秀洲区慈善总会、教文体局、民政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善分会、社发局:
现将“2014年市本级贫困家庭学生慈善助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着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原则,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仔细地做好各项工作。各区教育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各慈善机构要会同民政部门认真把好条件审核关,相互支持,共同配合,确保今年的助学方案顺利实施、圆满完成。与此同时,要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大力宣传慈善助学活动,营造全社会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附:2014 年市本级贫困家庭学生慈善助学金实施方案
嘉兴市慈善总会 嘉兴市教育局 嘉兴市民政局
2014年5月16日
2014年市本级贫困家庭学生慈善助学实施方案
根据市慈善总会2014年救助计划,2014年度的慈善助学活动从6月上旬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对市本级今年考上大学、大专的贫困家庭学生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初中、小学的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由市慈善总会负责,确保市本级贫困家庭子女考上大学的新生都能及时得到帮助。具体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4年度的慈善助学金,今年秋季开学前发放。
二、资助对象
今年考取大学(大专)的市本级户籍的贫困家庭学生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初中、小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列为慈善助学金发放对象:
1、 持有嘉兴市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家庭的在校学生;
2、 持有嘉兴市城镇特困职工优惠证家庭的在校学生;
3、 持有嘉兴市特困残疾人优惠证家庭的在校学生;
4、 持有嘉兴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援助证家庭的在校学生;
5、 凭村(社区)、镇(街道)、区民政部门的证明,2013年 9月以来,因家庭发生天灾人祸、事故(有责任赔偿的除外)等突发性事件,或家庭主要成员因患大病(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各种癌症、尿毒症、各种器官移植、重症肝病、严重心脑疾病等)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虽属资助对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其在校就读的子
女不享受慈善助学金:
1、 无正当理由的择校生;
2、 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造成家庭生活困
难的;
3、 已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结对帮困的学生。
三、资助类别、标准
1、大学:对2014年度考取各类各地大学的市本级困难家庭学生,第一批录取的,一次性资助5000元;第二批录取的,一次性资助4500元;第三批及以后批次录取的(包括大专),一次性资助4000元,名额不限。
2、凡符合救助条件,今年新考取大学(大专)的困难家庭学生按资助类别及标准,经市慈善总会批准后,直接领取助学金。
3、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的小学和初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小学生,每名一学年一次性资助600元;符合资助条件的初中生,每名一学年一次性资助1000元。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善分会会同社发局按程序办理,汇总后报市慈善总会审批。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今年考取高校的市本级贫困生,凭困难家庭四证之一和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慈善工作站领取助学申请审批表。符合资助对象第5项条件的学生申请助学,需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书面申请,先经镇(街道)慈善工作站核实并报区慈善总会(分会)审核同意,方可发放助学申请审批表。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学生按要求将助学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送相关部门签署意见。
2、申请截止日期。新考取大学(大专)的新生慈善助学金申请截止日期原则上为8月20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学生的申请审批表由各区慈善总会(分会)汇总后,8月22日前交市教育局汇总。
五、助学金发放
1、拟定于适当时间举行慈善助学金发放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2、助学金发放仪式后接到录取通知书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新生,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后,助学金由学生本人到市慈善总会领取。
附:1、2014年度嘉兴市慈善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14年度新考取高校困难学生慈善助学金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