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佳源慈善医疗进千家”活动的通知 各区慈善总会(分会)、计卫局: 为进一步做好对困难群众的慈善医疗救助,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佳源慈善医疗进千家”活动,现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项目名称 “佳源慈善医疗进千家”。 二、实施时间 2013年4月30日——2016年6月30日。 三、资金来源 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每年定向捐赠60万元。 四、救助对象条件 户籍在嘉兴市本级范围内,并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职工优惠证》、《特困残疾人优惠证》、《低收入家庭援助证》的困难家庭患者和重点优抚对象困难家庭患者。 五、救助资金及名额分配 市慈善总会连续三年安排符合救助对象条件的困难家庭1000户,每年每户发放600元的慈善助医券,计60万元,三年共计180万元。 安排各区名额如下:南湖区420名;秀洲区420名;嘉兴经济开发区160名。 六、慈善医疗救助定点医院 确定市一院、二院、妇保院、中医院、省荣军医院、省武警总队医院、嘉兴市职工联合门诊部、新安国际医院和各镇(街道)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卫生院为定点医院。 持有慈善助医券的困难群众在有效期内到上述任何慈善定点医院就诊,该券可作为医疗费支付。 继续执行《嘉兴市区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扶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6号)文件规定,凡持《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职工优惠证》、《特困残疾人优惠证》的救助对象在定点医院就诊,门诊就诊享受免收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的优惠;享受住院床位费、住院护理费减半收取的优惠。 七、结算办法 市区上述8家医疗单位可随时直接与市慈善总会结算。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镇(街道)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卫生院可随时与所在区慈善总会(分会)结算。三区慈善总会(分会)每半年与市慈善总会集中结算一次(须制作汇总表,并附各卫生院结报时的编号清单复印件及助医券原件)。 八、今年实施时间安排 1、4月22日前,各区将经过域内公示并确定的救助对象申请表、汇总表一式两份送市慈善总会秘书处(汇总表请各区拷贝电子盘)。 2、4月23日左右,救助对象在嘉兴日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3、5月上旬,助医券发放到受助户手中,并请各定点医院在挂号处挂出“慈善医疗挂号处”字样的牌子。 附:1、慈善医疗救助申请表、汇总表 2、“佳源慈善助医券”样张. 嘉兴市慈善总会 嘉兴市卫生局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